罷免新制實施後首位遭罷免的屏東縣南州鄉壽元村長陳明倫,慨嘆罷免門檻太低,不具民意基礎,他無法心服口服。記者潘欣中/翻攝 潘欣中 分享 facebook 去年12月14日頒布實施的選罷法修正案,將罷免門檻從半數同意大幅下修到四分之一;屏東縣南州鄉壽元村長罷免案昨天舉行投票,現任村長陳明倫遭罷免,也成為罷免新制實施以來首遭罷免的案例;陳明倫表示,發動罷免是政治恩怨,感嘆門檻大幅降低,不具民意,他無法心服口服。提議罷免現任村長陳明倫的村民,指村長未經村民同意,讓鄉公所把新的納骨塔建在南州交流道前,有損村民聲譽及利益,且選後村內事務服務常見不到人才發動罷免;全村1033票,超過259票同意罷免就成立,今投票人數310人,贊成罷免277票、反對24票、無效票9票,超過罷免門檻。「不公平,根本無法心服口服!」陳明倫說,當初他以455票當選,罷免卻只要259票就能罷免,毫無民意基礎可言,給落選者捲土重來的機會;納骨塔設立與否非他所能決定,是鄉長提議,代表會決定,他根本毫無決定權,現在以納骨塔為由罷免他,他認為是政治恩怨,以後再也不會參與政治了。「罷免門檻太低了!這樣下去會天下大亂」南州鄉長黃盈裕呼籲應該修法,否則以後動不動就提罷免,到時就天下大亂了;罷免制度固然有助鞏固直接民權,避免民選官員或民意代表當選後濫權,但同樣也可能成為政治惡鬥的工具,或是落選者捲土重來的機會之窗,門檻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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