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經發局林姓科員3年前擔任工輔科用地股長期間,因督辦毗連擴廠土地用地變更申請業務,竟在電話中向林姓業者要求「表示一下」,林姓業者怕被刁難,跟林相約在市府停車場旁,當面將付35萬現金,林男事成後還在辦公室外樓梯間拿5萬給施姓承辦人,承辦人怕涉罪,隔天將錢退還,高雄地檢署將林姓科員依收賄罪起訴,林姓業者認罪緩起訴處分1年。起訴指出,林姓科員在2013年到2016年期間擔任經發局工業輔導科用地股長,現為經發局招商處行銷股科員。林姓科員當時擔任股長,負責督辦毗連擴廠土地變更申請等業務。起訴指出,林姓科員在2014年10月,先打電話給業者委託代辦公司負責人,請代辦公司跟林姓業者轉述「表示一下」,林姓業者原不理會,但沒想到林姓科員竟親自打電話給林姓業者,只好在2014年10月21日與林姓科員相約在市府四維中心隔壁立體停車場見面,當面將35萬元現金交給林姓科員。起訴指出,該案完成登記後,林姓科員還在辦公室外樓梯間將其中5萬元轉交給該股承辦人施姓下屬,還稱是「業者要給你的」,施男擔心涉罪,隔天將錢退還給林姓科員。事後檢廉接獲檢舉調查,揭發出林姓科員索賄惡行。起訴指出,林姓科員到案後,坦承有打電話給林姓業者,但否認行賄。檢方認為,林當時跟業者要求「表示一下」,代表要求給予金錢餽贈,暗示要對方賄賂。檢方將林姓科員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嫌起訴。高市經發局表示,此案是經發局接獲檢舉後,主動請政風室調查,配合廉政署在2016年6月29日搜索林員辦公地點,並將林男調降為非主管職務,案子現在法院審理中,尊重司法判決結果。高雄地檢署起訴涉嫌貪污索賄的高市府經發局林姓科員。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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